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对空气站建筑要求有哪些?
答:(1)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高度,应符合设备拆装起吊和通风的要求,其净高不宜低于4m。
(2)机器间通向室外的门,应保证安全疏散、便于设备出入和操作管理。
(3)机器间宜采用混凝土地面,其表面应抹平压光。墙的内表面应抹灰刷白。
(4)有扩建可能的机器间的发展端,宜预先设置屋架。
(5)隔声值班室应设观察窗,其窗台标高不宜高于0.8m。
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对给水和排水设计如何规定?
答:(1)压缩空气站的生产用水,除中断压缩空气供应会造成较大损失者外,宜采用一路供水。
(2)压缩空气站的冷却水,除当地水资源丰富,允许采用直流给水系统外,应采用循环水或重复使用水系统。循环水宜采用开式高位冷却塔或闭关系统。
(3)当空气压缩机进、出水温差小于10℃或采用闭式循环系统时,水压可适当大于0.07MPa。
(4)空气压缩机组的排水管上,必须装设排水漏水或水流观察装置。
(5)压缩空气站的给水和排水系统,应保证能放尽存水。